這一年台灣社會最關注的焦點寵兒大概就是霸凌事件了吧,
不論是新聞媒體也好,網路討論也好,
一時之間社會的輿論都圍繞著霸凌行為打轉,
也讓政府當局不得不重視霸凌的問題。
其實我想大多數人的成長過程中,
多少都碰過霸凌的事件,不論是身為加害者、旁觀者或是被害者,
只是以前社會對霸凌行為的關注並沒有這麼高
加上沒有網路傳播,一件事情很難快速的傳播,
所以很多事情都慢慢的成為塵封的記憶。
不過現在社會人權意識高漲,
加上消息流通很快,沒辦法像以往一樣封鎖消息,
另外應該也有人對霸凌事件「感同身受」,
因此這類的事件才會慢慢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不過,霸凌事件可不是只會發生在校園裡面而已,
軍中、社會上都是會發生霸凌行為的地方,
甚至可以說,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有可能發生霸凌行為。
關於霸凌行為的定義網路上有許多論述與分類,
簡而言之,霸凌行為其實就是一種不平等的對待,
不論是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或者是網路霸凌等都是,
因人際之間的不平等對待而造成的衝突就是霸凌行為。
我想霸凌行為的起因、後果和預防方式都有許多值得討論的重點,
只是我今天想說的並不是在霸凌行為本身,
而是在最近網路上非常火熱的「人肉搜索」行為。
什麼叫做人肉搜索?
相對於靠電腦搜尋引擎的機器搜索,
靠著大量的人力在網路上尋找人物或是事件真相的行為,就被稱為人肉搜索。
對於大多數曾經或者想要參與人肉搜索的人,
出發點通常來自於正義感,
以台灣曾經發生過的大規模人肉搜索運動來看,
不論是「新竹象腿幫事件」、「中指蕭擋救護車事件」或者是「郭冠英事件」,
這些事件、行為能夠被大幅度的討論報導以及後續的當事者出面致歉,
都是因為網路上大規模的人肉搜索行為,
讓本來身在暗地裡的當事人曝光於社會大眾面前,
受到輿論壓力影響,不得不出面面對事件本身。
出發點是正義感,結果是正面的,
但是問題就在「人肉搜索」的行為正不正確,
能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屬於公開資訊,不構成侵犯他人隱私,
但是人肉搜索卻可能會造成當事者或者其家屬、朋友不必要的影響。
更可怕的是,如果有心人士利用網路串連的力量,
對特定人物進行惡意的抹黑或人身攻擊,
其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這種人肉搜索的行為其實多少也算是霸凌行為的一種,
多數人利用網路做為媒介,攻擊當事者,
找尋當事者的資料,將這個人攤在大太陽底下進行批判,
這樣子的行為不就是霸凌的行為嗎?
雖說打著正義的旗幟,而結果也符合社會大眾的公義觀點,
但畢竟這還是個法治的社會,
很多的事件應該要回歸到法律層面去解決。
那為什麼碰到很多事件,廣大的網友們還是寧可組織動員,
想辦法去找出當事者,再利用輿論壓力逼迫當局做事呢?
我想這就是現在當權者應該思考的部份了,
這是不是代表台灣人民認為台灣的法律與檢警單位不能夠信任呢?
就像是廖添丁、蘇洛乃至於蝙蝠俠所謂社會的「黑暗英雄」一般,
普羅大眾希望的不過是這個社會能夠多一點公義,少一點虛偽,
如果我們的檢警單位能夠更加爭氣一點,
政府、媒體不要碰到事情就只要想粉飾太平,
名嘴、民代也不要被關說就去和諧一切,
不正確、不正義的事情好好處理,應該也就不需要無謂的人肉搜索吧,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讓人肉搜索變成霸凌行為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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